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哪些情况可以理赔?
导语:《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是广东省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情形和理赔的条件,以下是可以理赔的情况:1、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是广东省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情形和理赔的条件,以下是可以理赔的情况:
1、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履行工作职责时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患职业病的。
5、外出期间受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维护国家利益受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8、急性中毒: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9、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职工在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也提醒用人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以减少对职工的伤害和企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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