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流程是怎样的?
1、户籍要求: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需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对于非沪籍人员,申请流程和条件有所不同,需满足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等条件。
2、婚姻状况: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住房面积: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特定标准(如15平方米)。
4、收入要求: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具体数值因地区而异,如上海为低于7.2万元。
5、其他条件: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列入区政府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且未享受过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的家庭,可提出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或其他指定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
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资格认定通知单。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包括户籍、婚姻状况、住房面积、收入要求等方面,并遵循一定的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