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何区别?
导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犯罪对象、法律依据以及犯罪构成等方面存在区别,以下是详细的对比分析:1、犯罪对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针对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针对的是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2、法律依据拒不支付劳动...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犯罪对象、法律依据以及犯罪构成等方面存在区别,以下是详细的对比分析:
1、犯罪对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针对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针对的是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
2、法律依据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构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具备“数额较大”的条件,并且需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行为主体为用人单位或个人雇主。
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求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行为主体包括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量刑标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要针对的是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强调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是为了确保司法权威和判决的执行力,两者在立法目的、保护对象及适用情形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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