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是怎样的?
- 知识资讯
- 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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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以及口腔科等,体检标准包括心脏血管系统疾病、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等。
体检项目:
1、内科:主要检查心脏、血压、肝脏、脾脏、肺、肾脏等器官的状况。
2、外科:主要检查甲状腺、乳腺、浅表淋巴结、皮肤、脊柱四肢关节及头颅等。
3、眼科: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和色觉测试。
4、耳鼻喉科:检查听力和相关器官。
5、口腔科:检查唇腭舌、腮腺及口腔黏膜等。
6、心电图:排除与心脏有关的各种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和心肌炎等器质性疾病。
7、腹部B超:排除身体器官方面的疾病。
8、胸部X线检查:排除肺部疾病。
9、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及镜检和血免疫。
体检标准:
1、心脏血管系统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均视为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可合格。
2、结核病: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可合格;肺外结核病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且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亦可合格。
3、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4、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但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可合格。
5、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6、恶性肿瘤:不合格。
7、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8、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但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可合格。
9、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等:不合格。
10、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等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11、晚期血吸虫病:不合格。
12、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等:不合格。
13、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4、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5、淋病、梅毒、软下疳等性病:不合格。
16、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不合格。
17、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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