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有哪些变化?婚姻法如何保护双方权益?
新婚姻法(通常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相比旧版《婚姻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变化:
1、体例结构的变化:
- 新婚姻法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与民法总则及其他各编关系更加紧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 删除了“计划生育”的相关内容,反映了国家政策和社会观念的变化。
2、具体制度和规定的完善:
- 增加了亲属、近亲属与家庭成员的概括性规定。
- 修改了禁止结婚的条件,将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从无效改为可撤销,并将是否结婚的最终决定权交给当事人本人。
- 完善了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制度,明确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拓展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等。
- 增加了日常家事代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婚内分割共同财产规则等规定。
- 取消了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适用前提。
- 修改和完善了收养成立的条件。
3、新增制度:
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旨在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制度只针对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明确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避免了一方“被负债”的情况。
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明确了夫妻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4、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
- 新婚姻法继续强调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如禁止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
-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更加关注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允许无过错方申请多分财产或要求赔偿。
婚姻法通过上述修改和完善,不仅增强了法律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还进一步保障了婚姻双方尤其是弱势方的权益,这些变化体现了法律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