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行为公定力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案例?
- 知识资讯
-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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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是否实质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对所有人产生约束力的法律效力,以下是一些案例:
1、刘海英诉洛阳市政府土地出让批复案:在这个案件中,法院裁定尽管存在对征收决定的合法性质疑,但在未有生效判决明确撤销该决定之前,该征收决定应视为具有效力的行政行为。
2、罗伦富诉渠县国土局案:此案中,法院认为行政机关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公定力,非依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变更。
3、叶汉祥诉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政府等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及行政复议纠纷案:此案中,法院认为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在未经法定程序撤销或变更前,即使存在争议,也应当被视为有效,并对相关利害关系人产生法律效果。
这些案例反映了行政行为公定力的原则,即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具有推定为合法的效力,除非通过法定程序被撤销或变更,这一原则确保了行政效率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同时也为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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