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强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在银行开设账户的单位现金的使用范围与数量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对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
2、:对开户单位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使用限额的管理、库存限额的管理、货币现金的审批、违反现金管理行为的处理等。
3、现金开支范围:国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只能在下列范围内开支使用现金: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单位预借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4、库存现金限额: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一般以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为限,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单位由于生产的发展和业务的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可以随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再行调整。
5、现金“八不准”: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加强现金管理方法
1、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加强对印鉴的管理,实行印鉴分管制度。
2、规范现金收付流程:所有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原始凭证,并经过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后,出纳应在有关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并定期装订成册后由专人保管。
3、加强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执行,超出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避免现金的滥用和浪费。
4、强化现金流量预测和管理:建立准确的现金流量预测和管理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并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安排和管理,确保现金能够按时、足额地到位。
5、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现金管理效率:如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建立现金管理系统等,提高现金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现金管理制度是一套复杂而全面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现金的安全、合规及高效使用,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加强现金管理,保障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稳定性,避免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