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胎政策放开后,生育有哪些新规定?
- 知识资讯
-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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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胎政策放开后,生育相关的新规定和优惠政策因地区而异,但总体趋势是鼓励生育并提供更多支持措施,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规定:
1、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
- 产假优待:在原有假期基础上增加至218天。
- 生育奖励: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00元、13000元。
- 孕期服务: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 免费体检:第三孩6周岁前每年免费健康体检。
- 入托补贴:二孩、三孩入托公办或民办托育机构全日托的每月分别补贴300元和500元。
- 教育优待:第三孩就读公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义务教育学校免收课后服务费。
- 医保代缴:新生儿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
- 购房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三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分别奖补10000元、20000元。
- 景区、公交优惠: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子女可办理国有景区免费通行卡和城区公交免费卡。
- 妇女就业保障:不得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2、杭州市
- 孕产补助:怀孕(生产)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 育儿补助:生育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
3、合肥市
- 育儿补贴: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4、广西壮族自治区
- 生育津贴:独生子女家庭生育二胎后,每次生育津贴标准为3000元起,最高可获得6000元。
- 陪护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胎子女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护理假25日。
北京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再进行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并享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上海市也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优惠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这些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请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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